香港证监会于3月20日晚发布通函,针对首次公开招股(IPO)认购及融资服务向持牌法团提出多项额外指引,其中重要一项是向投资者收取10%最低预付认购资金(即最高允许10倍杠杆),这意味着港股市场百倍打新将成历史。通函旨在强化风险管理机制,遏制市场过度杠杆化,保护投资者免受潜在财务冲击。对普通投资者而言,此次新规发布最大的影响在于继续加大了对一人多户打新的打击力度的同时,融资杠杆回到了FINI系统上线以前。(格隆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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