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金融一线消息,据中国人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因违反支付结算业务管理规定、违反征信管理规定、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被警告,并处罚款133.5万元人民币。
同时,苏某(时任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行长助理)对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的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7万元人民币。
上一篇:股指期货小幅下挫 IC主力合约跌0.58%
下一篇:张兴海亮相两会“委员通道”:民营经济发展前景广阔大有可为
下周5只新股!半导体细分龙头来了,包括铜基材料生产商江南新材、国产探针台龙头矽电股份等
津巴布韦:正竭尽所能加入金砖国家合作机制
外媒爆:加拿大提议设立专门工作组监测俄“影子舰队”违反制裁行为,被美国否决
国家统计局解读2月CPI和PPI数据:受春节错月等因素影响2月份物价有所回落 当前物价温和回升的态势没有改变
中信建投 | Q4摩托车海外需求复苏,东升西落趋势显著
尹锡悦获释第二天,韩国大批民众在首尔市中心集会,组织方预计10万人参加
工商银行宣布完成DeepSeek最新开源大模型私有化部署
一线|工商银行宣布率先完成DeepSeeK全行大规模应用
有话要说...